Java程序员必须掌握的10个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如下:
单一职责原则 (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, SRP):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个单一的职责。如果一个类负责过多的职责,那么它将变得难以维护和扩展。
开放封闭原则 (Open-Closed Principle, OCP):软件实体(类、模块、函数等)应该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也就是说,当需要修改一个已有的类时,应该尽量避免修改它的代码,而是应该通过扩展的方式来满足新的需求。
里氏替换原则 (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, LSP):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其父类并且表现出相同的行为。也就是说,在使用子类的地方,应该能够完全替换为父类,而不会影响程序的正确性。
依赖倒置原则 (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, DIP):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,两者应该依赖于抽象。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实现,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。
接口隔离原则 (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, ISP):一个类不应该依赖于它不需要的接口。一个类应该只依赖于它需要的接口。
合成复用原则 (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, CRP):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实现代码的复用。对象组合可以让类之间的耦合度更低,更加灵活。
迪米特法则 (Law of Demeter, LoD):一个对象应该只与它直接依赖的对象进行交互,不应该了解其他对象的实现细节。也就是说,应该尽量减少对象之间的耦合度。
重用/释放等价原则 (Acquire-Release Equivalence Principle, ARE):在使用某个资源时,必须同时负责该资源的获取和释放。如果某个对象负责获取某个资源,那么它也应该负责释放该资源。
单例模式原则 (Singleton Pattern Principle):确保一个类只有一个实例,并且提供全局访问点。单例模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对象创建,从而提高程序的性能。
最小知识原则 (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, LKP):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。也就是说,应该尽量将对象之间的交互减少到最少的程度,以减少耦合度。
以上10个面向对象设计原则,是Java程序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点,通过遵循这些原则,可以写出高质量、易维护、易扩展的代码。
在实际开发中,应该根据具体的业务场景和需求,选择合适的设计模式和设计原则来实现功能。同时,还需要遵循代码规范,编写清晰易懂的代码,并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,确保代码的正确性和稳定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