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级 自主保护级:
(无需备案,对测评周期无要求)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一般损害,不损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第二级 指导保护级:
(公安部门备案,建议两年测评一次)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。会对社会秩序、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,不损害国家安全。
第三级 监督保护级:
(公安部门备案,要求每年测评一次)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造成损害,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,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。
第四级 强制保护级:
(公安部门备案,要求半年一次)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,对社会秩序、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。
第五级 专控保护级:
(公安部门备案,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)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